活 動 資 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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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活動名稱: | 公告「竹山鎮太極峽谷梯子吊橋地區」開始收取入園通行費及停車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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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相關網址: | http://village.nantou.gov.tw/chushang/news/index-1.asp?m=9&m1=15&m2=34&id=115 |
| 活動地點: | 竹山鎮太極峽谷梯子吊橋地區 |
| 日 期: | 2009-03-14 至 2010-12-31 |
| 參加方式: | 付費參觀 |
| 內 容: |
公告「竹山鎮太極峽谷梯子吊橋地區」開始收取入園通行費及停車費 2009-03-13 依縣府來函公告,「竹山鎮太極峽谷梯子吊橋地區」自98年3月14日起,開始收取入園通行費及停車費,請查照。 南投縣竹山鎮太極峽谷梯子吊橋地區通行費及停車費收費標準 第一條 南投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辦理本縣竹山鎮太極峽谷梯子吊橋地區(以下 簡稱本地區)通行費、停車費等費用收取,同時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、設置管理人員、 維持環境清潔及增設公共設施等,特依據南投縣竹山鎮太極峽谷梯子吊橋地區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,訂定本標準。 第二條 進入本地區者,依下列規定繳納通行費、停車費: 一、通行費: (一)全票:新臺幣五十元。 (二)優待票:新臺幣三十元。下列人員適用之: 1.國民小學以下學生、應購買全票者三十人以上之團體。 2.設籍本縣之縣民(憑國民身分證)。 3.現役軍警人員及因公撫卹之遺族(憑證明文件)。 (三)特惠票:新臺幣十元。下列人員適用之: 1.設籍竹山鎮之鎮民(憑國民身分證)。 2.本縣籍志願服務榮譽卡志工。 3.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(憑國民身分證)。 4.身心障礙人士及陪同者一名(憑身心障礙手冊)。 5.學齡前之兒童。 (四)免費:進入本地區接洽公務並持有證明文件者。 (五)其他經本府專案核准者,依其核准基準繳納(憑核准或其他證明文件)。 二、停車費:小型車每小時新臺幣二十元。 凡進入本地區執行緊急救難或相關任務之救護車輛、工程車輛、公務車輛、農務使用車 輛、身心障礙者(憑身心障礙手冊)親自駕駛之車輛、經政府評選為優良職業駕駛員所 駕駛之計程車及本地區居民使用車輛,得免收前項第二款規定之停車費。 第三條 本府得依遊客人數增減及投保費率變動等因素,適時調整前條收費標準。 第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 公佈單位: 竹山鎮公所觀光課 |
| 張貼單位: | ○ 信安和風商務旅館 ●鄰近竹山天梯、太極峽谷、八卦茶園、求發財金竹山紫南宮土地公、溪頭... |
| 聯絡資訊: | 電 話:049-2642123 傳 真:049-2632719 |
| 電子信箱: | mrs.liu@msa.hinet.net |
| 人氣指數: | 233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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